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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报告摘要_乐鱼体育在线直播|乐鱼体育直播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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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报告摘要
来源:乐鱼体育直播 作者:乐鱼体育直播下载 发布时间:2024-12-27 09:05:25  点击数:120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方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所确定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不含已回购但未注销的股份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打印机行业技术和市场高度集中,且行业专利壁垒森严,至今全球掌握自主核心技术且有制造能力的厂商不超过十家,主要为中美日企业。同时,打印机在信息安全领域重要性极高,是计算机外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能够非间接接触和处理计算机系统的数字信息资料,是核心信息数据输入及输出的重要设备。中国是全球打印机出货量的最大市场,未来打印机在国产化上的提升空间巨大,而公司作为国产打印机领域有突出贡献的公司,将深度受益于打印机国产替代趋势,公司有望继续扩大市场占有率,业绩持续稳定增长。

  经过多年的技术探索、创新研发以及十多年的技术积累,公司成立了庞大的基础专利技术平台,并完全掌握了打印机各级源代码和完整的软固件核心技术,且拥有具备自主知识产权的打印机引擎。未来,公司有能力在打印领域完全解决国外“卡脖子”的关键技术难题,快速推进中国打印机产业化发展,积极打造世界先进制造业布局和国际一流的制造业发展环境高地。

  目前,公司业务已覆盖了打印机全产业链,包括激光打印机整机、激光打印机原装耗材、打印机主控SoC芯片、耗材芯片、打印机通用耗材、打印管理服务业务。鉴于打印行业的高壁垒知识产权属性,公司的打印机全产业链布局可使得芯片、耗材、打印机业务在上下游形成复合保护壁垒,打造全产业链融合发展新模式,提升公司纯收入能力和抗风险能力。

  公司的打印机主控SoC芯片基于UMC28与UMC40纳米工艺技术,采用国产多核异构嵌入式32位CPU(CK810、CK802、CK803),支持彩色打印、复印、彩色扫描、传真等,具有完全自主的芯片安全架构,具备高性能、突出安全策略、支持国密、商密算法和安全防护机制等特点,为打印机信息安全和国产打印机高端化发展提供有力的支持。

  打印机通用耗材芯片基本的产品包括ASIC芯片和SoC芯片,主要应用于墨盒、硒鼓等打印耗材中,其产品基本功能为喷墨、激光打印机耗材产品的识别与控制及激光打印机的系统功能控制。公司ASIC芯片为行业领先的耗材可替代芯片,附带加密模块和算法设计,具有运算速度更快、功耗更低、可靠性更高等优势,有助于提升产品性能、减少相关成本。SoC芯片是业内拥有自主专利设计技术的产品,采用国产32位嵌入式CPU,具有灵活集成硬件加密模块和软件程序、超高运算速度、低功耗等优势。

  通用MCU芯片是电子科技类产品的“大脑”,负责电子科技类产品数据的处理和运算。公司的32位通用MCU基于ARM CPU、国产C-SKY CPU设计。报告期内,公司在通用MCU的研发投入上持续发力,研发出的芯片产品已大范围的应用于汽车电子、高端消费电子、工业控制、智能家电、医疗设施、检测设备等领域,有效地推动了集成电路芯片国产化进程。

  工业物联网SoC-eSE安全芯片,采用多核双子系统安全技术。其中,安全认证子系统及客户应用子系统实现物理分隔,确保了客户信息及系统安全。凭借在安全及多核SoC芯片上的多年技术积累,公司已完成多款双子系统物联网安全SoC芯片的研发,将来安全SoC芯片将成为公司芯片领域发展的重点方向之一。

  低功耗蓝牙(BLE)5.1芯片,相比上一代BLE芯片, BLE5.1的数据传输速率提高了2倍,数据传输距离提高4倍,广播模式信息容量提高8倍,新增组网技术及室内寻向定位功能,功耗更低并兼容老版本BLE。BLE5.1芯片将大范围的应用于物联网、近距离数据传输、穿戴式电子设备、寻向定位等领域。目前,公司基于国产CPU及ARM CPU的安全加密多核BLE5.1安全SoC芯片已经郑重进入市场开拓阶段,将为物联网领域提供安全的通信芯片解决方案。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3年4月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3月27日以电子邮件、微信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应到董事九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九名,九名董事参与了表决,关联董事就关联事项做了回避表决。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汪东颖先生主持,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及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均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法律法规,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唐天云先生、肖永平先生、汪国有先生向公司提交了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2年度,公司财务会计报表按照国务院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以及财政部印发的关于会计报表的有关法律法规编制完成,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此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ZM10106号)。

  四、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详见2023年4月7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五、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2022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公司2022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的经营情况,公司全体董事保证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2年度报告摘要》详见2023年4月7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六、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储放置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储放置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2023年4月7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财务顾问和保荐人出具了核查意见,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鉴证报告,《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储放置和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国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储放置和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储放置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ZM10109号)详见巨潮资讯网()。

  七、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核查意见,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ZM10111号)详见巨潮资讯网()。

  八、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2022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

  《2022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详见2023年4月7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九、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3年度具体审计业务情况与立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关于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详见2023年4月7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公司运营风险,促进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保障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为公司稳健发展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拟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董监高责任险。

  《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详见2023年4月7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公司全体董事作为受益人对此议案均回避表决,此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支付中介机构费用及相关税费”和“支付收购标的资产的现金对价”的相关联的费用已全部支付完毕,已符合结项条件,同意对上述项目进行结项。同时,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赞同公司将募投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2,982.32万元(含募集资金专户累计产生的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等,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算余额为准)进行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详见2023年4月7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核查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十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3年4月27日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提交的应由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

  《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2023年4月7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1、本次召开的股东大会为年度股东大会,为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

  2023年4月6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规定决议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应提交由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3年4月27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来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4月27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和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4月27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能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 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 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2)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珠海市香洲区珠海大道3883号01栋7楼公司会议室。

  第4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其余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对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将对中小投资者的投票结果单独统计并披露。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企业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公告相关联的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2)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能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登记表》(附件3),以便确认登记。信函或传线前送达本公司证券部,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能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附件1)。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能够最终靠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的过程说明如下:

  3、股东对总议案做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 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4月27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4月27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利用互联网投票系统来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 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来进行投票。

  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单位)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提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根据自己的意愿代为行使表决权。

  附注:1、如欲投票同意议案,请在 “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 √”;如欲投票反对议案, 请在 “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 √”;如欲投票弃权议案,请在 “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截止2023年4月20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时本人(或单位)持有002180纳思达股票,现登记参加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3年4月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3月27日以电子邮件、微信等方式送达各位监事,应到监事三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三名,三名监事参与了表决, 关联监事就关联事项做了回避表决,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李东飞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法律法规,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2年,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要求,认真履行监事会职能,报告期内通过列席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召开监事会会议等方式,依法对公司依法运作、决策程序、经营管理、财务情况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等进行了监督检查。

  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2年度,公司财务会计报表按照国务院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以及财政部印发的关于会计报表的有关法律法规编制完成,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此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ZM10106号)。

  三、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详见2023年4月7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四、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2022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真实的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2年度报告摘要》详见2023年4月7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五、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储放置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广泛征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违规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 2022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储放置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2023年4月7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六、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客观地评价了企业内部控制的建立及运作情况,企业内部控制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保证了公司生产经营正常开展和资产资金的安全与完整。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

  七、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关于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详见2023年4月7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公司运营风险,促进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保障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为公司稳健发展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拟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董监高责任险。

  《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详见2023年4月7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公司全体监事作为受益人对此议案均回避表决,此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支付中介机构费用及相关税费”和“支付收购标的资产的现金对价”的相关费用已全部支付完毕,已符合结项条件,同意对上述项目进行结项。同时,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2,982.32万元(含募集资金专户累计产生的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等,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算余额为准)进行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详见2023年4月7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十、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3年4月27日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提交的应由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

  《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2023年4月7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一一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就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1)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5年9月17日《关于核准珠海艾派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珠海赛纳打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124号)核准,珠海赛纳打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纳科技”)持有的耗材资产组收购价为人民币225,000.00万元,公司以新增股份的方式支付耗材资产组的全部收购价款,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20.49元,公司向赛纳科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09,809,663股。

  2015年10月8日,公司向赛纳科技发行的股份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核准,已完成新增股份登记托管及上市手续,股份发行完毕。

  根据募集配套资金方案,公司获准向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成电路基金”)、珠海玫澋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珠海玫澋”)、吕如松、赛纳科技四个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6,603,221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20.49元。

  本次配套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75,000.00万元,扣除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涉及的相关发行费用人民币2,856.62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2,143.38万元。其中50,000.00万元用于“核高基CPU在信息技术领域的创新应用之SoC项目”,剩余22,143.38万元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本次募集资金存放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市分行专用账户。

  截至2015年9月28日,上述配套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5年9月28日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15]第410572号”《验资报告》审验。

  (2)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7年10月11日《关于核准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803号)核准,公司获准向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意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山鸿泰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和上海理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等八个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51,640,230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27.74元。

  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43,250.00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人民币2,524.79万元(含增值税进项税额)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0,725.21万元。其中人民币49,118.75万元用于智能化生产改造项目,人民币65,819.12万元用于美国再生耗材生产基地项目,人民币25,787.34万元用于美国研发中心项目。本次募集资金存放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专用账户。

  截至2017年12月5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7年12月6日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17]第ZC10722号”《验资报告》审验。

  (3)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9月30日出具的《关于核准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向汪东颖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170号)核准,公司以新增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汪东颖、李东飞、曾阳云、吕如松、珠海横琴金桥一期高端制造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珠海横琴金桥”)、严伟、厦门奔图和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奔图和业”)、北京君联晟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北京君联晟源”)、孔德珠、汪栋杰、余一丁、厦门奔图丰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奔图丰业”)、厦门奔图恒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奔图恒业”)、彭秉钧、严亚春、珠海永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珠海永盈”)、陈力、蔡守平、陈凌、况勇、马丽(以下合称“交易对方”)购买其合计持有的珠海奔图电子有限公司100%股权,交易价格为人民币660,000.00万元。本次交易公司合计向交易对方发行股份171,136,112股,发行价格29.31元/股,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相关的发行费用(含税)为1,443.26万元。

  2021年10月13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确认已受理公司向汪东颖、李东飞、曾阳云、吕如松、珠海横琴金桥、严伟、奔图和业、北京君联晟源、孔德珠、汪栋杰、奔图丰业、余一丁、奔图恒业、彭秉钧、严亚春、珠海永盈、陈力、蔡守平、陈凌、况勇、马丽非公开发行171,136,112股股票的登记申请材料,相关股份登记到账后正式列入公司的股东名册。

  根据募集配套资金方案,公司获准向18个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55,714,730股,每股发行价为32.11元,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500,000.00万元。2021年11月25日,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在扣除承销费用(含税)人民币2,400.00万元后将人民币497,600.00万元全部汇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内(其中包含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含税)人民币2,919.53万元)。其中人民币83,600.00万元用于高性能高安全性系列激光打印机研发及产业化项目,人民币250,00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借款,人民币164,000.00万元用于支付收购标的资产的现金对价、支付中介机构费用及相关税费。本次募集资金存放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珠海分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以下简称“平安银行珠海分行”)以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吉大支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珠海吉大支行”)的专用账户。

  截至2021年11月25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11月26日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21]第ZM10120号”《验资报告》审验。

  注:2015年非公开发行募集项目“核高基CPU在信息技术领域的创新应用之SoC项目”投资总额18,060.54万元,累计投入金额16,357.33万元,该项目在2020年6月结项,节余募集资金1,703.21万元在2020年度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缓解公司流动资金压力,降低财务费用,提高公司效益。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和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了《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使用、审批、变更、监督及使用情况的披露等进行了规定。

  公司于2015年9月15日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市分行(以下简称“建行珠海分行”)及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国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国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已在建行珠海分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集中存放公司募集资金,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

  公司于2017年12月27日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珠海分行”)及保荐机构国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已在中信银行珠海分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集中存放公司募集资金,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

  公司于2018年5月23日与珠海艾派克微电子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极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极海微”)、建行珠海分行、国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并已在建行珠海分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集中存放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后的募集资金,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

  公司于2018年8月20日与珠海纳思达打印科技有限公司、中信银行珠海分行、国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并已在中信银行珠海分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集中存放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后的募集资金,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

  公司于2019年7月2日与极海微、建行珠海分行、国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并已在建行珠海分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集中存放“8位自主架构CPU和32位指令架构通用CPU集成电路芯片研制及产业化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后的募集资金,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

  公司子公司极海微于2020年6月15日与珠海极海半导体有限公司、建行珠海分行、国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并已在建行珠海分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集中存放“8位自主架构CPU和32位指令架构通用CPU集成电路芯片研制及产业化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后的募集资金,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

  公司于2021年11月25日与工商银行珠海吉大支行及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已经在工商银行珠海吉大支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集中存放“支付收购标的资产的现金对价、支付中介机构费用及相关税费”的募集资金,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

  公司于2021年11月29日与平安银行珠海分行及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已经在平安银行珠海分行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集中存放“支付收购标的资产的现金对价、支付中介机构费用及相关税费”的募集资金,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

  公司于2021年11月29日与中信银行珠海分行及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已经在中信银行珠海分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集中存放“上市公司及子公司补充流动资金、偿还借款”的募集资金,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

  公司于2021年11月29日与中信银行珠海分行及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已经在中信银行珠海分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集中存放“高性能高安全性系列激光打印机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的募集资金,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

  公司及珠海奔图电子有限公司于2021年11月29日与中信银行珠海分行及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已经在中信银行珠海分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集中存放“高性能高安全性系列激光打印机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的募集资金,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

  上述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和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违反管理办法和协议约定的行为。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93,809.60万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公司于2018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2018年5月22日召开的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新设投资项目的议案》,由于变更的“核高基CPU在信息技术领域的创新应用之SoC项目”与子公司极海微正在实施的核高基课题同属公司重要经营计划和战略布局,在原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部分核高基课题的研发资源和技术成果可应用于原募投项目中,为提高研发和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积极推进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同意将“核高基CPU在信息技术领域的创新应用之SoC项目”实施主体变更为公司子公司极海微,投资规模调整为18,060.54万元。原“核高基CPU在信息技术领域的创新应用之SoC项目”变更后,该项目募集资金使用量减少。本着合理、科学、审慎利用募集资金的原则,出于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安排以及实施效率的考虑,公司另新增募投项目“8位自主架构CPU和32位指令架构通用CPU集成电路芯片研制及产业化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投资规模为31,939.46万元。具体详见公司于2018年4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站()上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新设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37)。

  2、公司于2018年8月1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2018年8月28日召开的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对激光打印机的战略布局,以及中美贸易争端对原募投项目“美国再生耗材基地项目”实施造成的不确定性,将原募投项目“美国再生耗材基地项目”变更为“激光打印机高端装备智能制造一期工程首期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子公司珠海纳思达打印科技有限公司,该项目使用募集资金50,000万元购买工业用地以及对应的厂房基础建设。具体详见公司于2018年8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站()上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67)。

  3、公司于2019年5月23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发展规划,同时为便于募集资金项目的核算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将“8位自主架构CPU和32位指令架构通用CPU集成电路芯片研制及产业化项目”的实施主体变更为极海微。具体详见公司于2019年5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站()上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42)。

  4、公司于2020年2月29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发展规划,同时为便于募集资金项目的核算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将“8位自主架构CPU和32位指令架构通用CPU集成电路芯片研制及产业化项目”的实施主体由极海微变更为极海微全资子公司珠海极海半导体有限公司。具体详见公司于2020年3月3日在巨潮资讯网站()上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0)。

  5、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2020年5月20日召开的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因“美国研发中心”和“美国再生耗材基地项目”受经济下行影响及前期中美贸易争端等因素的影响,项目的实施和推进存在较大不确定性,赞同公司终止非公开发行股份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美国研发中心”和“美国再生耗材生产基地项目”,并将上述两个项目的募集资金合计41,606.46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站()上披露的《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2)、2020年5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站()上披露的《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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