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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3-10-28 16:42:33 来源:乐鱼体育直播 作者:乐鱼体育直播下载

产品简介: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方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96526480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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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介绍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方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96526480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8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兴瑞科技是一家精密零组件制造及研发企业,产品涵盖电子连接器、结构件、塑料外壳、镶嵌注塑件等,大范围的应用于家庭智能终端、汽车电子及新能源汽车以及消费电子等领域,致力成为全世界精密制造领域领先的系统化方案提供商。

  公司凭借先进的技术工艺和优异的产品性能在行业中树立了良好的品牌形象,赢得了市场的广泛认同,与家庭智能终端、汽车电子及新能源汽车、消费电子领域的多家有名的公司建立了长期稳定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家庭智能终端领域的客户包括仁宝电脑(CBN)、康普(Commscope)、金宝电子(Compal)、鸿海精密(Foxconn)、和硕(Pegatron)、萨基姆(Sagemcom)、特艺集团(Technicolor)等头部企业;汽车电子及新能源汽车领域的客户最重要的包含阿尔卑斯(Alps)、博世(Bosch)、海拉(Hella)、日本三菱(Mitsubishi)、松下电器(Panasonic)、夏普(Sharp)等国际化大公司;消费电子领域的客户最重要的包含ABB、柯尼卡美能达(Konica Minolta)、三星(Samsung)和索尼(Sony)等知名企业。

  公司的产品主要使用在于家庭智能终端、汽车电子及新能源汽车以及消费电子行业。在家庭智能终端领域,公司的产品主要使用在于智能机顶盒、智能网关、智能音箱、智能安防、智能电视等品类。随着全球网络基础设施的逐渐完备以及5G、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的加快速度进行发展,家庭智能终端的市场规模将逐步扩大。就全球市场规模而言,根据Strategy Analytics数据,2019年全球智能家居市场规模约为1030亿美元,并将以11%的复合年均增长率增长到2023年的1570亿美元。在出货量上,根据IDC数据,2020年全球智能家居设备出货量将达到8.54亿台,预计2024年全球出货量将超过14亿台,五年复合年增长率达到13%。就国内市场而言,根据前瞻产业研究院的数据,我国智能家庭终端市场规模由2015年403.4亿元增长至2019年的1,422亿元,年复合增速37%,预计2023年市场规模将达到5,176亿元,行业发展空间巨大。依托一站式的技术工艺和优秀的产品的质量,公司目前已与全球智能机顶盒领域的头部厂商康普(Commscope)、特艺集团(Technicolor)、萨基姆(Sagemcom)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伙伴关系,未来在深耕已有客户的同时,还将充分的发挥在家庭智能终端精密零部件上的技术优势,将产品应用延伸至家庭智能终端的更多细分领域。

  在新能源汽车领域,根据新能源汽车行业研究机构GGII的统计,2015—2019年全球新能源汽车数量年均复合增长率高达42%,由2015年的54.6万辆增长至2019年的221万辆。未来几年,受益于欧洲电动汽车进程加速、传统车企和新兴造车企业加码布局新能源汽车市场以及国内新能源汽车利好政策频出,全球新能源汽车市场有望步入发展的快车道,预计2025年全球新能源汽车销量将达到1200万辆,2020-2025年年均复合增长率达到38.2%。新能源汽车市场的持续不断的发展也催生了对精密结构件更大的市场需求,公司的汽车行业主要客户为松下日本/德国、德国博世及德国海拉等都加大了对新能源汽车电子核心零部件的开发。在市场空间不断拓展的同时,对精密结构件的安全性、精密性和多样性等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兴瑞科技在汽车电子行业多年的技术工艺和质量管理优势也使得公司能在未来把握新能源汽车快速的提升的机遇,实现高速的业绩增长。

  在消费电子领域,公司的产品主要使用在在传统TV TUNER,办公自动化(OA)设备等产品领域,并凭借优良的品质和高效的服务赢得了ABB、柯尼卡美能达(Konica Minolta)、三星(Samsung)和索尼(Sony)等知名品牌客户的信赖。2020年由于新冠疫情的冲击,OA设备行业增速有所放缓,公司也积极调整策略,大力拓展消费电子领域的别的市场,例如可穿戴电子项目。随着5G、人工智能等技术的应用深化,消费电子领域中的可穿戴设备正处于蓬勃发展阶段,根据国际数据公司IDC的数据,2020年全球可穿戴设备出货量达到3.96亿台,预计2024年全球可穿戴设备出货量将达到6.37亿台,五年内复合年增长率为12.4%。未来公司在巩固现存业务的同时,也将把握消费电子领域的更多机会,助力营收增长。

  公司采用直销经营模式,具备核心模具技术能力和设备自动化开发能力及完善的产品的质量体系和国际化配套的运营机制,始终围绕深耕全球大客户,聚焦家庭智能终端精密零组件和汽车电子精密连接器及精密结构件,并作为未来的重点发展策略。公司与客户结为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参与客户的同步设计,为客户提供个性化定制服务,提升公司未来机电一体化组件发展的能力,以实现未来持续、稳健的高增长。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85亿元,较上年同期减少7421.64万元,减少幅度20.64%。主要系结构性存款购买及赎回变动影响(去年同期经营性现金流3.60亿元,结构性存款余额变动影响1.58亿元;今年经营性现金流2.85亿元,结构性存款余额变动影响0.85亿元,剔除结构性存款变动影响,实现经营性现金净流量2亿元,净利润略有减少的情况下,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基本持平)。

  各季度剔除结构性存款变动后的经营性现金流分别为:一季度-436万元(上年度年终奖金在一季度发放);2季度5353万元;3季度3438万元(随义务增量,采购额有所增加);4季度11685万元(客户年度内的跨结算期货款,在年底前基本全部支付)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公司是不是真的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公司的基本的产品应用于家庭智能终端和汽车电子及新能源汽车领域。长久来看,随着全球基础设施建设的逐渐完备以及5G、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新技术的持续不断的发展,家庭智能终端和新能源汽车行业将迎来蒸蒸日上期,这也将为公司的长期经营带来增长动力。2020年,由于新冠疫情及中美贸易摩擦等各种变化,全球经济遭遇前所未有的挑战。由于公司的客户群体以海外客户为主,同时疫情导致海外工厂开工延后、生产不达销售预期,2020年上半年销售下降幅度较大。但在2020年下半年,随着国内整体经济的复苏及新能源汽车需求的增加,公司也相应调整发展规划,并充分的发挥在生产的基本工艺、经营效率、成本管控以及产能扩张等方面的优势,全力以赴聚焦在家庭智能终端和新能源汽车相关业务的拓展上,出售的收益从第三季度开始创上市来新高,第四季度实现盈利收入3.02亿,同比增长16.32%,汽车电子及新能源汽车产品线%左右。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4,038.75万元,同比增长1.65%;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12,048.79万元,同比增长0.7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723.08万元,同比下降7.98%,下降的根本原因是2019年净利润包含政府补贴等非经常性损益1,872.11万元,以及2020年汇率波动影响导致的公司汇兑损失较大。

  公司聚焦家庭智能终端和新能源汽车领域的大客户,推动客户的市场深挖与产品系列的横向展开。2020年家庭智能终端业务实现出售的收益4.86亿元,同比增长9.51%;汽车电子及新能源汽车业务实现出售的收益2.47亿元,同比增长20.31%。近年来公司全力发展新能源汽车电子领域,2020年公司取得了一定的突破,一方面,自2019年与松下签订定点协议以来,公司积极拓展国内外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的有突出贡献的公司客户,通过同步开发BDU精密零组件及模组,获得了客户的认可与信任;另一方面,公司也紧跟客户的步伐,深入拓展主机厂以及博世、海拉等Tier 1供应商,实现汽车电子及新能源汽车业务的快速地增长。在家庭智能终端领域,随着5G、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等技术的持续不断的发展,公司牢牢把握在现行智能网联、网通客户产业链中的新机遇,经营事物的规模从智能机顶盒、智能网关逐步拓展至家庭智能音箱、智能安防、智能电表等领域。未来随着新能源汽车和家庭智能终端行业的加快速度进行发展,公司将继续深耕客户,以高品质的产品和服务助力业绩成长。

  公司重视研发创新在企业未来的发展中的及其重要的作用,持续大力加码研发投入,以便适应一直更新迭代的市场需求,增强企业竞争力。自2019年成立上海成立研发中心以来,持续引进高端人才,布局新能源汽车电子产业,从零组件慢慢地发展到模组的同步研发。报告期内,公司研发投入0.48亿元,占据营业收入比例为4.64%;公司2020年自主开发的鱼眼端子已完成了实用新型专利的授权和发明专利的公示,样件已通过大客户海拉的初步认可。未来公司将持续重点强化在家庭智能终端领域及新能源汽车电子零组件技术上的研发和技术积累,确保公司持续具备核心竞争力,为未来的业务增长奠定基础。

  公司紧密配合大客户的发展步伐,积极地推进海外产能布局,以便能更快速地响应大客户对家庭智能终端和新能源汽车精密结构件的需求。扩张的产能和就近服务的优势也将进一步拓展公司的市场机遇。

  作为兴瑞科技海外最重要的制造基地,兴瑞越南工厂于2019年年底建设完成,总体建设面积28,660平方米,在海外疫情蔓延的不利条件下,完成量产前的所有前期准备工作,并于2020年第三季度末正式投产,实现出售的收益200多万;此外,兴瑞印尼工厂也在疫情情况下实现了4000多万的出售的收益。随着未来产能的逐步释放,公司的海外工厂能够更有效地实现用户一直增长的需求,也将助力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

  以“阿米巴经营管理体系”为核心,依托先进的智能制造设备和信息管理系统,公司成立了高效的运营管理体系。在工厂运作方面,2020年公司宁波工厂“智能工厂”项目进一步落地,基本实现主要车间的设备联网及自动化应用,苏州工厂、东莞工厂也加大了对智能工厂应用的推广,三地形成较强的协同效应。此外,随着高级计划排程系统(APS)、生产制造执行系统(MES)、条码管理系统(WMS)等系统的深化应用,公司能够系统地管控整个生产计划,包括从客户的真实需求分析、供应商采购计划、原材料管理、生产排期、质量检验、拣配发货到售后服务等流程在内的一整个链条的监控和追溯,实现精益生产;此外,在信息的数据管理上,公司形成了从统计、分析、改善的闭环系统,加快了公司的人机一体化智能系统进程。

  在“阿米巴”经营理念的指引下,公司以“收入最大化、费用最小化”为目标,近3年来人均创收、人均创利复合增速分别达到4.03%和10.82%,库存周转天数39.16天,在同行业公司中具有较大的优势。2020年公司荣获“浙江省亩均效益领跑者”荣誉称号。

  公司在追求经营业绩的同时,也不忘持续推进“幸福企业”的建设。“员工的幸福和客户的感动”是兴瑞科技的经营方针,在兴瑞哲学的指引下,2020年公司持续通过幸福企业八大模块的应用,大力推进民间传统文化学习及员工凝聚力打造,努力提升员工满意度与幸福感。

  公司格外的重视人才教育培训,通过计划性轮岗、内部辅导培养,外部引进等手段不断扩充骨干队伍,健全人才储备机制和梯队管理机制。公司目前拥有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和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在工艺创新与改善、经济效益创造和高级人才教育培训等方面作出了重大的贡献。未来公司还将持续为人才的发展提供充分地施展空间,助力公司可持续发展。

  (五)报告期内营业收入、经营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出现重大变化的说明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明显的变化的情况说明

  1. 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依据相关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首次执行日执行新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追溯调整本报告期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

  2. 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于2019年度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该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3月13日以电话、短信、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2020年3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9名,其中董事唐晓峰先生、独立董事谢建伟先生、彭颖红先生、赵世君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与会董事认真听取了公司CEO所作的《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认为该报告客观、线年度公司落实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决议、实施公司的年度经营计划以及投资方案、管理生产经营、执行公司各项制度等方面所作的工作。

  2020年,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审慎、科学决策,忠实履行《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赋予的各项职权,推动公司稳健发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公开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的《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公开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2020年年度报告》及《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0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40,38.75万元,同比增长1.65%;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7,23.0835万元,同比增长7.98%。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公开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的《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根据公司2021年的经营方针策略及年度营销计划,并以经过审计的2020年度的经营实绩为基础,预测2021年度,出售的收益及净利润增长15%-40%。

  特别提示:本预算为公司2021年度经营计划的内部管理控制指标,并不代表公司的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宏观经济环境、市场需求状况、国家产业政策调整、人民币汇率变动等多种因素,存在比较大的不确定性,请投资者特别注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公开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的《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根据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 2020年度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前途,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截至2021年3月22日公司总股本29,752,6500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所持股数1,000,020股之后的股本296,526,48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8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53,374,766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公开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企业独立董事对本议案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公开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的《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鉴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严谨负责的态度对本公司的财务报表和经营状况做出了客观、公正的评价,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依据公司2021年度具体的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公开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公开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的《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8、审议通过了《关于〈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公开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的《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同意公司(含子公司)使用累计不超过5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标的为低风险、短期(不超过一年)的保本型的银行打理财产的产品或保本型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或保本型收益凭证或其他保本型产品,有效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范围及有效期内,兴瑞科技及各子公司能够准确的通过各自现金流及实际的需求进行分配,同时授权公司财务管理部负责具体实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公开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保荐机构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企业独立董事对本议案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公开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的《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及《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10、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2020年度外汇套期保值事项及授权开展2021年度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0年度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事项,同时授权公司(含各子公司)2021年度开展累计金额不超过8,000万美元的套期保值业务,授权公司远期结售汇领导小组(包括总经理、首席财务官、董事会秘书、财务部经理、内审部负责人)对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日常管理并依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审批授权额度内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并由公司财务管理部负责具体实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公开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确认公司2020年度外汇套期保值事项及授权开展2021年度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保荐机构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企业独立董事对本议案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公开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的《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外汇套期保值开展情况及授权开展2021年度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及《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1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议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公开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的《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保荐机构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企业独立董事对本议案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公开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的《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核查意见》及《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1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储放置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本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有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公开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保荐机构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公开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的《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及《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1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企业独立董事对本议案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公开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的《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1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1年度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议案》

  公司2020年度关联交易的确认及2021年度关联交易的预计,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定价公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规划和社会公众股东的利益。

  该议案审议过程中,关联董事张忠良先生、陈松杰先生、张红曼女士、唐晓峰先生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0

  保荐机构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的《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1年度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核查意见》、《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能够更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提供更客观、准确的会计信息,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也符合国家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鉴于公司实施2021年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人民币29,752.65万元,总股本(股份总数)增加至29,752.65万股,同时需要对公司章程进行相应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17、审议通过了、《关于〈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监事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结合在一起,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4号——员工持股计划》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4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张忠良先生、陈松杰先生、张红曼女士、陆君女士、杨兆龙先生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

  18、审议通过了《关于〈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4号——员工持股计划》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4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张忠良先生、陈松杰先生、张红曼女士、陆君女士、杨兆龙先生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19、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2、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设立、变更和终止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约定的股票来源、管理模式变更,以及变更员工持股计划参与对象人数、认购份额、认购价格、认购标准等相关事项)

  4、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购买股票的锁定、解锁及分配的全部事宜;

  6、授权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内参与公司配股等再融资事宜作出决定;

  9、若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调整,授权董事会根据调整情况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进行相应修改和完善;

  10、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表决结果:4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张忠良先生、陈松杰先生、张红曼女士、陆君女士、杨兆龙先生回避表决。

  同意2021年4月1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上述应由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将本公司募集资金2020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1399号文核准,并经贵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公开发行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6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9.94元,共计募集资金45,724.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3,396.23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42,327.77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9月18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588.12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39,739.65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8〕336号)。

  注:美元和越南盾折算为人民币的汇率分别为6.5249和0.00028260,下同。

  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12,122.61万元,以前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含结构性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以及汇率变动的影响为1,630.45万元;2020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7,327.88万元,2020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含结构性存款等)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以及汇率变动的影响为272.21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19,450.49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以及汇率变动的影响为1,902.66万元。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22,191.82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含结构性存款等)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以及汇率变动的影响)。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9月27日分别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慈溪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慈溪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本公司、子公司苏州中兴联精密工业有限公司连同保荐机构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9月27日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慈溪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本公司、子公司香港兴瑞连同保荐机构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2月1日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本公司、子公司香港兴瑞、孙公司越南兴瑞连同保荐机构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 日与中国工商银行河内市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子公司香港兴瑞企业有限公司连同保荐机构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12月16日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子公司香港兴瑞、孙公司越南兴瑞连同保荐机构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1月16日与中国工商银行河内市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孙公司越南兴瑞连同保荐机构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12月29日与越南科技和商业股份银行北江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本公司、子公司东莞中兴瑞连同保荐机构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4月30日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慈溪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及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9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储放置情况如下:

  公司于2020年8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4,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低风险、短期(不超过一年)的保本型的银行理财产品或保本型结构性存款或保本型收益凭证或其他保本型产品,以上投资品种不涉及证券投资,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和以证券投资为目的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银行理财或信托产品。该议案已经公司2020年9月10日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有效期限为自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并公告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13,400万元、购买定期存款700万元及1,345.38亿越南盾(折合人民币3,802.01万元)、购买理财产品2,000万元,合计19,902.01万元。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定召集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定于2021年4月15日召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上市公司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4月1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4月15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方式行使表决权,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截止2021年4月9日(星期五)下午15:00,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

  8、会议地点:浙江省慈溪市长河镇芦庵公路1511号兴瑞科技2号楼4楼会议室

  8、《关于确认公司2020年度外汇套期保值事项及授权开展2021年度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12、《关于公司2020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1年度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议案》

  14、审议《关于〈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15、审议《关于〈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1、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公开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38)。

  2、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要求,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含本数)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另外的股东)。

  3、议案13《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他议案为普通决议,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1、法人股东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或有效持股凭证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进行登记;若非法定代表人出席的,代理人应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附件一)、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到公司登记;

  2、自然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到公司登记;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股东账户卡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附件一)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到公司登记。

  3、异地股东凭以上有关证件的信函、传真件、扫描件进行登记。异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二),以便登记确认。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2、采用书面信函或传线之前送达或者传真至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来信请寄:浙江省慈溪市长河镇芦庵公路1511号(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邮编:315326(信函上注明“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字样)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登记地点的时间为准。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能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参加投票,参加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操作的过程详见附件三。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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